根据省教育厅关于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办法》和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(皖教人〔2016〕6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教学院部推荐、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认定评审,拟推荐邹韶明等26位专业教师申报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。现将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。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监察审计处反映。
注:申报最终结果以省教育厅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中心审核公示为准。
联系电话:05565284635
附: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(公示).xls
人事处
2021年12月13日